为加强对我市APEC商务旅行卡的管理,按照外交部和广东省外办的有关文件规定, APEC商务旅行卡应由市外事局统一进行保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方便企业用卡,企业可申请领取APEC卡自行保管使用。
领卡前,请了解《东莞市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点击可看),并据此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与《东莞市企业人员领取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承诺书》一并提交到市外事局进行申请。领取时需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前来领取,并进行APEC卡相关使用政策的学习。
下载表格
1、东莞市企业人员领取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2、承诺书 |
咨询电话:22830210 , 2283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