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外事局,挂东莞市侨务局、东莞市港澳事务局牌子,直属领导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交、侨务、港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负责我市因公出国管理,承担因公出国签证、出国(境)证明、赴港澳及本市因公护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重要出访活动,接待来莞访问的重要宾客;负责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服务和管理来莞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负责本市国际友好城市的报批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涉侨经济等工作,主管主办《看东莞》侨刊;负责推动我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负责港澳莞籍社团的联谊和协调工作;负责做好我市落实CEPA协议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市与港澳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金融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外事局 内设 6 个科室、 0 个派出机构,共有编制数 31 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 25 人,后勤服务人员 3 人;另外,有离退休 13 人,聘用人员 16 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1972.6万元,总支出1972.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843.91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128.69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项)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
一 |
基本支出 |
|
20125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843.91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
2012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3.36 |
2012599 |
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 |
289 |
20125 |
华侨事务 |
495.07 |
2012504 |
港澳事务 |
211.26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和一般专项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聘员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一般专项支出包括:档案系统、综合网站、业务表格印刷、宣传品制作、外事业务活动、友好城市建设、联络外国驻穗领馆、友协理事及团体会员大会、落实侨房专项补助资金、侨务业务及活动、《看东莞》办刊、香港专业服务中心运营、港澳业务及活动等经费支出。
东莞市外事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备 注
合 计
29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108
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用
186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用
0
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现有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购置
0
2014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万元)
备注:上述预算包含了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下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