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民间对外交往方针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外向带动战略要求,通过民间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市物色友好城市牵线搭桥,做好友好城市之间缔结的前期工作;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社团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为不定级别的群团组织,内设1个科室。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部本级预算,不包括其他单位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共有事业编制数5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11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64万元,年初结转1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6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0.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15万元,占94.4%;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群众团体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2901)2017年预算数为117.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1%。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7.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26.3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友协“三公”预算已包含在市外事侨务局“三公”经费预算中。
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42.1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4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64万元,占88.4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47万元,占11.59%。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4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东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
七、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
点击下载:东莞市对外友好协会公开附表